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买黄金未付款“逃单”?店主报警求助解误会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3-05-25 10:25
  

  22日上午,南安水头派出所收到辖区一家珠宝店送来的锦旗,上面写道“办案神速 热情服务”。原来,就在3天前,这家珠宝店老板因未收到顾客的钱款急坏了,及时向水头派出所求助,快速解除了一场误会。

  19日下午4时许,李女士急匆匆来到水头派出所求助,称自己在水头经营一家珠宝首饰店,18日傍晚,一对中年男女到店内选购了价值5000余元的黄金饰品,男子用手机扫码付款。李女士当时忙于其他事情,直到晚上盘点货款时,才发现这笔5000余元未入账。她当即查阅店内监控,监控显示男子已扫码付款,神色平静,应当不是有意“逃单”。她随即向周边街坊邻居询问,无人知晓两名顾客的情况,只好暂时作罢。

  19日下午,一筹莫展的她经人提醒,向水头派出所报警求助。民警通过比对核查、实地走访,不到半小时,成功找到了该名男子的有关信息。民警与男子取得联系,他这才发现自己前一日购物未付款的“乌龙”事件。随后,他主动来到店内付清钱款,并向店主表示,自己当时已输入密码进行支付,可能因网络原因未付款成功,并非有意赖账,对自己造成的误会表示歉意。

  警方提醒:广大商户交易时务必当场确认款项到账,避免出现此类情况。若遇到恶意不付款的情形,可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记者 陈灵 黄耿煌 通讯员 曾肃琪)

标签:误会|逃单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