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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拟发新规 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3-01-15 09:41
  

  晋江新闻网1月15日讯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信贷业务实际,“三个办法一个规定”适度拓宽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用途及对象范围。

  其中,《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东分红,不得用于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在贷款期限方面,为填补关于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并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本次修订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办理期限超过10年贷款的,应由总行负责审批,其中经营范围为全国的银行,可授权一级分行审批。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10年。

(记者 吴清华 唐淑红 陈荣汉)

标签:银保监|贷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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