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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7条措施促进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1-13 09:20
  

  晋江新闻网1月13日讯  近日,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一季度工业稳定增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通知》提出了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投资、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强化协调服务促进春节招商和节后复工等七条措施。

  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通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6%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5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根据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500万元~1000万元(含)给予1万元奖励,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以上则按每增1000万元分别给予1万元、1.2万元和1.5万元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按每增产值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或2022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若同时又符合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重叠享受。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在保障企业用工稳岗方面,《通知》提出,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具体奖补标准和办法由各地确定。同时,《通知》支持企业共享用工,组织缺工企业到当地举办招聘会,或通过设在当地的劳务工作站有效输转务工人员来闽就业。

  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通知》要求,发挥福建省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作用,鼓励并支持企业加快节能改造,强化能效标杆示范带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发展等。

  结合《通知》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方面的一系列举措,政策鼓励企业持续深化“全闽乐购”行动,鼓励企业或者商协会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原则上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牵头举办(含承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每场活动奖励3万元。

  结合省市相关政策,晋江积极贯彻,计划从鼓励增产增效、降低用能成本及用工稳岗等方面实施系列叠加措施,以此引导订单量充足、产销衔接良好的企业少停工不停工、早开机满开机,力促一季度晋江工业稳定增长。

  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市工信局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好贯彻落实,全面助力晋江工业企业力争第一季度开门红。

  (记者 蔡明宣)

标签:通知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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