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时隔七年男子两次醉驾在同月份被同一交警查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11-19 08:53
  

  晋江新闻网11月19日讯  有人“吃一堑长一智”,也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这不,一男子因醉驾,时隔七年在同一月份被同一名交警查获。

  15日上午8时26分,晋江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泉安中路赤西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道路上,存在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司机在车上睡觉。执勤民警叫醒司机,司机打开车窗后,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鼻而来。经检测,司机刘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84.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询问,14日晚,刘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约不到代驾,便自行驾车回家,途中因酒精产生作用犯困,将车停靠路边睡觉。民警觉得刘某似曾相识,并对其进一步调查,发现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醉驾了。2014年11月18日凌晨,他因醉驾被交警大队一中队查获,其驾驶证于2015年被吊销。刚过五年,他重新考取了驾驶证,实习期还没过,又因为醉驾被一中队查获。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隐患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郭小梅 钟培源)

标签:醉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