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晋江文化产业政策“出炉”
为了促进晋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晋江市修订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记者了解到,修改后的措施以“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为目标,共分为“获评各项荣誉奖励、引导文创园区聚集发展、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培育壮大影视动漫产业”等四大主要内容。本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政策解读。
01 获评各项荣誉奖励
●文化产业园区
①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奖励200万元
②福建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奖励100万元
③泉州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奖励50万元
●文化企业
①全国文化企业30强奖励100万元
②福建省文化企业10强奖励50万元
③福建省文化企业10强提名奖励10万元
④福建省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奖励10万元
●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①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奖励20万元
②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奖励10万元
●印刷企业
①国家级印刷示范企业奖励15万元
②省级印刷示范企业奖励5万元
③绿色印刷认证企业奖励10万元
●原创作品参加大赛并获一、二、三等奖
①国际级分别奖励3万元、2.5万元、2万元
②国家级分别奖励2.5万元、2万元、1.5万元
③省部级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
02 引导文创园区聚集发展
●入驻园区补助
①文化企业和行业协会新入驻市级文创园区按每平方米每月第一年10元、第二年8元标准给予租金补助,每年最高5万元;两年纳税合计超过50万元再补助10万元。
②我市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新入驻市级文创园区,年度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大赛三等奖以上项目达到3个,补助5万元。
●园区培育规上纳统企业奖励
市级文创园区年度培育新增规上纳统文化企业达到5家、10家、20家,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园区、协会策划举办活动补助
①组织10家企业参加大型文化展会补助5万元。
②举办文创市集按每个展位不超过500元给予承办机构补助,最高5万元(展期至少2天且展位达到50个)。
③举办其他活动给予不超过活动费用30%、最高5万元补助。
03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新设立实体书店
①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非教材教辅类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60%,补助5万元。
②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非教材教辅类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补助10万元。
③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非教材教辅类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40%,补助20万元。
●新建数字电影院
每厅客容量达到100座以上补助20万元,单家影院最高60万元(需纳入文化产业规模以上统计)。
●新建非国有文化场馆
新建非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艺术馆,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最高补助20万元(需策划举办规定场次文化活动)。
04 培育壮大影视动漫产业
●影视产业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10号)要求执行。
●动漫产业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泉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18〕68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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