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6-22 11:29
  

  晋江新闻网6月22日讯  昨日,《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今年7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主要围绕机动车停车管理作出规定,共48条,适用于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的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和机动车停放行为的管理活动。

  《条例》规定了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明确市、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的职责,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

  《条例》要求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明确包含公共、配建、临时停车场等在内的多种停车资源供给方式,并对换乘公交进入城市中心区、解决重点区域停车难等作了规定。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泉州中心市区汽车保有量27.6万辆,汽车停车泊位23万个,泊位供不应求。在停车场管理方面,《条例》从登记备案、服务规范等方面促进各类停车场规范经营,禁止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功能;鼓励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推动停车资源有效利用。

  在停车行为管理方面,《条例》明确了车辆的停放原则、停放规范,对设置即停即走临时停靠通道、清理“僵尸车”等作了规定,促进形成良好的停车秩序。据泉州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交警部门将尽量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多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同时,计划在中心市区,集中设划一批夜间免费停车泊位,并延长夜间免费泊车时间。

  会上,晋江市还作了表态。下一步,晋江市将以《条例》为准则,加强领导,强化停车规划,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加强指导,强化停车监管,推动辖区镇街尽快将停车纳入网格化管理,引导封闭式居住小区对小区内停车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盘活现有停车泊位等。

  (记者 许洋洋)

标签: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