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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实施品牌创新项目奖励申报工作进行中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4-19 11:51
  

  晋江新闻网4月19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全面推进晋江市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品牌称誉,2020年度晋江市鼓励实施品牌创新专项奖励经费申报工作正在进行。

  记者了解到,申报类别为品牌称誉、参与标准建设两大类。其中,争创品牌称誉需为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品牌称誉工作项目,包括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发布榜单上榜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自主创新品牌,且品牌价值不低于5亿元的;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福建省质量奖、福建省质量奖提名奖、泉州市质量奖的。

  而在参与标准建设方面,其需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技术检测机构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资助经费的单位应根据资助项目的性质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批准文件或证书(备注:申报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奖励,需提供已发布的标准文本,文本需经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盖章确认或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荣誉性奖励补助资金(其他部门)申请表及电子档、汇总表电子档(可在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获取)。

  此外,申报的纸质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在空白处注明“与原件相符”,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骑缝章,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未按要求申报、补全材料的或超过申报期限的,当年度不再予以受理。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注意申报材料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切勿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及政策待遇,追回已获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次申报有疑问的,可联系0595-85637065,向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监管科进行咨询。

  (记者 许洋洋)

标签:市场监督管理局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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