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一企业被纳入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注对象”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12-04 15:17
  

  晋江新闻网12月4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安办获悉,晋江市公布2020年第四批纳入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注对象”管理名单,晋江有1家生产经营单位上“榜”,上“榜”的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因一处失信而处处受限。

  记者了解到,今年第四批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注对象”的是福建省晋江金井玉山加油站,该企业因此将被各有关部门重点监督,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

  据介绍,纳入市级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会被各有关部门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和重点监管的惩戒措施。不过,“关注对象”只要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经申请、批准,可移出名单。但对于拒不整改的对象,将被上升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切实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晋江市共有1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8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11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该管理名单将同时向相关部门推送,以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时失信、长久受制”,推动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记者_黄伟强)

标签:安全生产领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