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利用“云上法庭”集中宣判2起34人涉恶案件
晋江新闻网7月23日讯 昨日,晋江法院通过“云上法庭”进行本年度第二批次集中宣判,公开宣判2起涉恶案件,林某等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八年不等,追缴违法所得56.45万元。
案件一:借助网络、通讯工具实施“软暴力”讨债 最高获刑五年六个月
2018年8月以来,被告人张某良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设立网络科技公司,向他人购买网络贷款APP,纠集多人加入公司并负责财务、审核、催收、客服等工作,非法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高利放贷,对未能按期还款的借贷人,采取电话辱骂、威胁,电话、短信滋扰借贷人及其亲友,向借贷人本人及其亲友发送含有其本人图像、信息的PS照片(含车祸、灵堂、花圈、淫秽等信息)等非法方式进行催收,逐步形成了以张某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给借贷人及其亲友造成心理恐惧,严重扰乱借贷人及其亲友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且部分借贷人累计还款、支付展期费等费用已超过所贷本金,被害人遍及全国,社会影响恶劣。
本案17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晋江法院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罪名,判处张某良等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追缴违法所得29万余元。
案件二:暴力回收场地、讨债,最高获刑八年
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林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林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为强制收回某公司场地、讨债等目的,以暴力殴打、威胁等手段,实施多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晋江法院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行为、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林某等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八年不等,追缴违法所得27万余元。
据悉,为打好“六清”攻坚战,如期完成“案件清结”任务,晋江法院认真梳理现有存案情况和当前工作困难,实行领导包案、带头办案,挂图作战、倒排日期,启用“云上法庭”,全面推行线上庭审,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和节奏,保证进入审判程序的黑恶案件按照时间节点审结,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六清”行动开展以来,晋江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审结涉黑恶案件14件77人,其中涉黑案件7件20人,涉恶案件7件57人,至今年5月前立案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均已审结,如期完成“案件清洁”预定阶段目标。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苏秋萍 吴婷婷 陈德桂 李培兴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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