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邮箱、微博、电话全开通 交警邀请市民举报“炸街”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4-23 11:57
  

  晋江新闻网4月23日讯  追逐竞驶、非法改装、音响震耳、马达轰鸣……日前,针对这些扰民的“炸街”车辆,晋江交警开通了举报邮箱、微博和电话,欢迎市民举报。

  据介绍,近期不少市民向交警举报,市区时不时出现“炸街”车。而“炸街”车辆大多经过非法改装,噪音巨大,常存在无牌无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闯红灯、超速、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且多用来夜间追逐竞驶、S型骑行、飙车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效打击“炸街”车辆的违法行为,即日起,市民可通过邮箱、微博、电话对晋江市区“炸街”车辆进行举报,晋江交警部门将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市民如发现“炸街”车辆,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邮箱举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通过184246934#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举报;

  微博举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晋江交警 新浪官方微博;

  举报电话:0595-82666076(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线索提供:

  市民可对“炸街”车辆经常出现、聚集的区域及时间段,“炸街”车辆车牌号或车主信息等线索进行举报,有条件的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

  据介绍,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驾驶轰鸣“异常”车辆,做到发现即拦截,严格查处。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杨晓旋 郭小梅)

标签:交警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