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交警暂停 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2-03 11:26
  

  晋江新闻网2月3日讯 即日起,晋江交警部门暂停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从10日起恢复营运车辆交通违法处理。按照上级部门的通知,即日起,晋江交警部门将暂停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2月10日起恢复营运车辆交通违法处理,其他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窗口暂停期间,市民如需办理交管业务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 “交管12123”、“福建交通罚没”APP进行网上办理。遇到困难,可拨打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同时,如发生轻微车辆损失事故,驾驶人可通 过“交管12123”事故快处功能在线快速处理。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车辆未年检、驾驶证未审验以及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驾车的三类交通违法行为,路面交警将采取口头批评教育,暂不予以处罚。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陈文豪

标签:交警|疫情|疫情防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琳陈宝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