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南安官桥镇洪岭村:七座祖厝合为一 节约土地惠一方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9-11-12 10:52
  

  南安官桥镇洪岭村正在建设的“七合一”祖厝(林劲峰 摄)

  连日来,位于南安市官桥镇洪岭村的一处工地上,施工人员趁着晴好天气抓紧施工。这里正在建设的一座仿古大厝,分外引人关注。

  数月前,村里500多位何氏宗亲作出郑重决定——弃用七座旧祖厝,共建一座新祖厝,统一祭祖时间,倡导节俭祭祀。节约出来的1000多平方米土地,将进行统筹规划,或进行复垦,或着手改造,惠及更多村民。村民们说,七座祖厝命运变迁的故事,是洪岭村响应号召,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以来,社会风气焕然一新的真实写照。

  古厝分别修缮不如共建新厝

  昨日,记者在何氏祖厝项目施工现场看到,祖厝屋顶木框架已吊装完毕,即将上瓦。村党支部书记欧景波介绍了祖厝建设计划:有望于年底竣工,明年春节回家过年的乡亲们,就能在新落成的祖厝里追思祖先、畅叙乡情。

  时间回到今年春节。从四面八方赶回家的何氏宗亲聚在一起闲聊时,不少人说起了修缮祖厝的问题:村里的几座何氏祖厝,由于年代久远,大多已残破不堪。祖厝是供奉祖先的地方,也是许多游子情感和心灵的寄托,在大家看来,修祖厝必须提上日程。

  闻听此事的欧景波,召集村两委及村里退休老干部何振钦等人,聊出了新想法:修缮多座祖厝,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落成之日大操大办,对各家各户也是一种负担,何不动员大家,合建一座祖厝,既能盘活其余土地,又响应移风易俗号召,倡导简办新风。

  何振钦说,洪岭村本来有七座何氏祖厝,属同一先祖。七个分支的何氏后辈们,逢年过节在各自祖厝里祭拜祖先,久而久之,不同分支的乡亲彼此生分了。特别是长期在外谋生,或者出嫁的后辈,重回家乡已是陌生人。“如果合建一座祖厝,等于把七个分支的何氏子孙重新变成一家人,这是好事!”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做通村民工作踊跃出钱出力

  小范围商议后,村两委与村里党员、老人会骨干们,深入走访何氏宗亲中的长者,结合乡村振兴、移风易俗等工作,向大家进行入情入理的解说,取得了大家的一致理解与支持。

  长辈的工作一旦做通,年轻人也纷纷表示同意。很快,村里的何氏祖厝筹备小组成立。

  今年清明节期间,村两委和筹备组召集众人,召开协调会。部分无法赶回家乡的乡亲,也通过村里的微信群了解此事。

  会上,大家不仅赞同重建同一座古厝,还主动要求捐资。“最令人感动的是,几位何氏宗亲经过事先沟通,在会上率先捐款,既表明决心,又起到带头作用。不到24小时,资金就筹够了。”村老人协会会长陈礼义说着,竖起了大拇指。当天,何祖滴、何振枢、何泉志等村民当场表态,每人捐10万元;远在广东的何远金、北京的何克昌、昆明的何志怀等村民,也纷纷慷慨解囊。

  欧景波表示,协调会上的场景,大家并不意外。这几年,响应乡村振兴战略,村里平整土地、修建公路、整治村容村貌,发展种植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有了新面貌,农民有了新生活。大家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对各项公共事业都十分支持。

  协助村两委做工作的何振钦说,去年,村里筹建老人活动中心,乡亲们一下捐出数十万元。项目建成后,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把民生工程做成了民心工程,“这让我对祖厝一事很有信心。我们村想办的好事实事,一定能办成。”

  修建共同祖厝触发更多点子

  新的何氏祖厝于今年5月顺利开工。欧景波说,祖厝“七合一”,节约土地,也节省资金,“重建一座古厝的成本,比七座古厝分别翻修费用低。”更重要的是,新祖厝建设过程中,更多好点子,在村两委与筹备组的不断沟通中萌生——

  祖厝门前的空地将成为公共活动场所;内部空间向大家开放,作为村民阅读报纸杂志、举办活动的场地。

  这些年,村里的蔬菜种植业与旅游业开展得有声有色。大家纷纷表示,那些不再使用的祖厝,可以通过复垦成为耕地,或者改造成为乡村游民宿,既提高土地利用率,又能造福于民。

  祖厝建好后,大家不但要统一祭祖时间,还要节俭办事——乡亲们不再分头大操大办、宴请宾客,而是一起简单祭祀、吃顿便饭,更重要的是借着追思祖先的机会,分享近况,增进感情。

  筹备组的年轻人说,应该响应农村兴办“幸福院”号召,再为村里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建设一座“幸福院”,大家还想跟过去一样,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天气晴好的日子里,村民们喜欢在祖厝附近晒太阳,看着大厝平地起,笑谈着祖厝“七合一”的故事,也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记者 蔡紫旻 通讯员 杨玉霜 陈鑫炜 黄瑜鹏)

标签:祖厝|洪岭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