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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泉州市8人被终生禁驾 有人20岁就彻底告别方向盘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9-10-25 10:09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9月份以来,全市有8名驾驶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此次8名驾驶人中有5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其中年龄最小的驾驶员才20周岁。

  今年2月17日5时许,谢某龙(20周岁)醉酒后(乙醇含量为134.83mg/100ml)驾驶闽CU***0号小型轿车载官某、温某从安溪县酷奇酒吧沿二环路往安溪县宝龙城市广场方向行驶,行驶至国道358线99千米+497米路段,碰撞道路中心铁制隔离护栏及路左外花圃起火,造成该车乘员官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谢某龙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去年9月11日7时20分许,黄某山驾驶闽C6***K小型轿车行驶至晋江市陈埭镇晋新路洋埭灯控路段时,撞倒了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于某及二轮电动车乘客俞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黄某山弃车逃离现场,当天上午7时44分许,晋江交警大队民警在距离事故现场约100米处查找到闽C6***K小型轿车驾驶员黄某山。经检测,黄某山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4.3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晋江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黄某山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请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赵美媛)

标签:终生禁驾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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