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支撑,福州发展日新月异。福建日报记者 林熙 摄
四大变化
成就有福之州、幸福之城
“70年艰苦创业,70年厚积薄发,福州经济社会发生了四个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福州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福州市市长尤猛军深有感触。
第一个变化是从一穷二白迈向经济强市。70年间,福州GDP从1949年的1.26亿元增长到7857亿元,工业总产值从1952年的0.84亿元增长到9968亿元,财政总收入从1950年的188万元增长到1118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从55.1∶13.7∶31.2优化为6.3∶40.8∶52.9。
现代工业体系逐步建立。拥有纺织化纤、轻工食品、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冶金建材等5个千亿产业集群,福耀玻璃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企业,恒申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的己内酰胺生产企业。
新零售之都初具雏形。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666.5亿元、占福建省的三分之一,超级物种、朴朴电商在福州孕育成长,永辉超市成为全国零售业龙头。
数字经济方兴未艾。成功举办两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产业从无到有、蓬勃兴起,阿里巴巴、百度、腾讯、华为等领军企业布局福州。
海洋经济实力全面跃升。2018年实现海洋生产总值2240亿元、占GDP比重达28.5%,境外远洋渔业基地数量全国第一,水产品加工量、加工产值居全省第一,成为全国唯一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省会城市。
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已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453家,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18.92件,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2.19%、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第二个变化是从纸褙小城迈向宜居新城。70年来,福州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功能持续完善、品质日益提升,实现了从纸褙小城向滨江滨海现代化城市的华丽蜕变。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领军智慧城市等称号。
城市空间逐步拓展。70年间,城市框架实现了两次大的扩张:第一次,从“三山两塔”(鼓台地区)拓展到“两江四岸”(四大城区);第二次,从“沿江建城”(城市依江而建)蜕变为“沿江向海”(建设滨海新城)。全市建成区面积从1949年的11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292.8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从10%提高到70.3%。
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空气质量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三,森林覆盖率57.26%、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950年的1.97平方米提高到2018年的15.14平方米。
历史文化有效传承。冶山、新店2个古城遗址公园正在建设,三坊七巷、烟台山、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风貌区全面修复,“三山两塔一条街”的传统城市格局得以保护,15个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多点开花,232条传统老街巷重获生机,20个重点文物项目、155处文保单位、100处历史建筑正在修缮,福州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正在焕发新时代的绚丽风采。
第三个变化是从海防前哨迈向开放前沿。到2018年底,福州全市累计设立外资企业7675家,实际利用外资164.97亿美元,来榕投资或设立机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93家,经济外向度进一步提高,全面开放新格局正在形成。
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从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拥有福州新区、海丝核心区、自贸试验区等“六区叠加”优惠政策,福州改革开放路子越走越宽。贸易伙伴遍及全球215个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额从改革开放初的394万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348亿美元。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20多年来,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提速增效。目前,福州审批服务时限压缩比例位列全国第一,“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提高到32.13%,城市信用状况综合排名位居全国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第三位。
榕台交流合作深入拓展。全国第一家台资企业、第一个台湾个体工商户、第一家赴台投资公司、第一条跨海光缆、第一张电子台胞证,都诞生在福州。改革开放以来,率先签订“两马协议”、率先实现对台“大三通”。目前,已入驻台资企业927家,实际利用台资30.8亿美元。
第四个变化是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70年来,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1949年的76元和47元,提高到2018年的4.4万元和1.9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农村地区“双高普九”率先实现;医疗卫生水平快速提升,2018年荣获首届“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称号;公共文化服务明显增强,2019年,福州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市县社会福利中心实现全覆盖。居住条件大幅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50年的不足4平方米提高到2018年的42.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不足5平方米提高到66.5平方米。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所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脱贫,永泰省级、闽清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顺利“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