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玲玲决定逮捕

www.ijjnews.com   高检网  2019-05-22 16:08
  

  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玲玲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玲玲简历

  杨玲玲,女,汉族,1956年11月生,江西临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2月至1998年8月,历任江西电视台编辑、新闻部副主任、主任、主任编辑;

  1998年8月,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

  2000年8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2003年1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2005年5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2009年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2012年4月,任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2013年12月,任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党组成员、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2017年3月,被聘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标签:受贿|逮捕
稿源: 高检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