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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玲玲决定逮捕

www.ijjnews.com   高检网  2019-05-22 16:08
  

  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玲玲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玲玲简历

  杨玲玲,女,汉族,1956年11月生,江西临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2月至1998年8月,历任江西电视台编辑、新闻部副主任、主任、主任编辑;

  1998年8月,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

  2000年8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2003年1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2005年5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2009年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2012年4月,任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2013年12月,任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党组成员、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2017年3月,被聘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标签:受贿|逮捕
稿源: 高检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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