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意见 24条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为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1号、省委1号文件精神,泉州日前出台《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等八方面提出24条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根据《意见》,泉州将把保障稳定脱贫、提高脱贫质量放在脱贫攻坚工作的首位,通过产业、就业、金融、教育、健康、住房、旅游、电商和低保兜底等扶贫政策,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此外,强化省内山海协作对口帮扶,今年6月底前,落实帮扶资金不少于1200万元。
在推进乡村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泉州将统筹推进村庄规划修编,落实“多规合一”等规定和政策。强化乡村生态资源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成10个清新流域工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受益10万人。
在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将做强做优做大茶叶、蔬果菌、水产、畜禽、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乡村物流业。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14个、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7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41个,认定新一轮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三品一标”认证20个。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处理中心22个,抓好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以及市级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创建2个星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及7个星级旅游村。
在深化农业对外合作上,《意见》提出,将提升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推进泉台农业多领域交流合作,主动融入海丝先行区建设,扩大泉州茶叶、水果、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出口,创建8个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
为提高农业农村综合竞争力,《意见》提出,将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实施“百社百村带千户行动计划”,扶持35家示范合作社、30家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春潮行动”,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0名,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5万人次。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创建一批星创天地,选任市级科技特派员170人。
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泉州将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此外,泉州还将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根据《意见》,泉州将积极繁荣兴盛乡村文化,弘扬泉州特色地域文化,打造泉州乡村文化品牌,包括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建设21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区域;开展乡村记忆遗产保护工作;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
(记者 许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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