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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晋江市教育局  2019-05-06 08:40
  

特长生“末班车” 晋江一中养正中学各招25人

  晋江新闻网5月6日讯 昨日,备受关注的《晋江市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出炉。据悉,今年晋江初中招生政策稳中有进;根据有关规定,2020年,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今年的初招意见有哪些看点?考生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晋江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人吴扬加。

  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

  明年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这就意味着,明年开始,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将不再招收各类特长生了。”吴扬加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将继续推行电脑派位招生。其中,晋江一中初一年面向持有青阳、梅岭街道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410名;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年面向持有安海镇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410名。符合参加电脑派位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向招生学校申请签约捆绑参加电脑派位。

  同时,晋江一中面向中心城区(包括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陈埭、西滨、池店、紫帽)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艺术类特长生25名。养正中学(新校区)面向城市次中心(包括安海、东石、内坑、磁灶、永和、英林、金井、深沪、龙湖)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特长生25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意了,这两所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24日至25日,6月28日公示特长生录取名单、片区拟参加电脑派位对象的报名名单,7月5日左右组织电脑派位。

  新增1所民办学校

  招生时需签订收费双向承诺书

  今年,晋江新增了一所民办学校——晋江拔萃双语学校。据悉,今年,子江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26个班,1300人;季延初级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17个班,850人;中远学校初一年计划招生10个班,500人;而新开办的晋江拔萃双语学校初一年计划招生6 个班,210人,初二年计划招生2 个班,70人。招生统一时间安排在7月6日至7月11日。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初招意见对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做了更为详尽的说明。根据规定,民办学校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要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做到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透明化”,同时对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费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二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

  明年全面推行凭社保入学政策

  从2020年起,晋江二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将全面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也将逐步推行凭社保入学政策。

  “2017年招生意见有规定,晋江在青阳、梅岭街道、安海镇区的初中校和一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原则上不招收‘父母未在拟入学地缴交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2020年起,这个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在二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全面推行。”吴扬加表示,凭社保入学将成为今后初中招生的大趋势,家长及考生需注意。

  (记者_蔡红亮)

晋江市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指南

1.今年我市初中招生对象

2019年初招文件明确规定,我市初中招生对象主要有三类:

1)具有我市小学正式学籍且全国电子学籍档案完整并在我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但在晋江市外就读小学的毕业生;

3)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即:具有“学籍”或“户籍”或“房籍”。

提醒:无法完整提供招生文件所列有效证件、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未在我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非晋江户籍学生(不含父母已在我市购房者)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2.非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所需证件

在本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于65日至69日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

1)外籍人士、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

3)已在我市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户口簿》;

4)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和《户口簿》;

5)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 《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3.招生文件中涉及证件办理时间和购房户有何要求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的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1日前,即201931日前(不含31日)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4.来晋务工人员入学需提供2019年3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居住证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申领居住证的条件为:申请人需要在居住地办理暂住登记,而且登记需满半年。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5.初中招生对购房户暂无户籍迁移要求,但在入学资格和服务区划分中,户籍是否迁移有差别

今年,初中招生对购房户暂无户籍迁移要求,学生可凭父母购房情况申请入学。但今年初招政策中明确规定如果出现同一个社区因道路问题被划分为两所中学服务区,统一处理办法为:户籍人口按社区为依据统一划归一所中学,无户籍人口依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按实际划归相应中学(例:两个学生均居住瑞璟小区,其中甲已落户梅庭社区,则该生属实验中学片区;乙只有瑞璟小区房产,未落户晋江,则该生属平山中学片区)。个别区域因学位紧张,今后将参照小学做法逐步推进“两一致”政策。

6.办学容量压力特别巨大的镇(街道),当学位不足时,按如下顺序招生

第一类是本地户籍学生;

第二类是家长已在服务区购房并已入住的学生;

第三类是家长已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20189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学生;

第四类是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和一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原则上不招收此类学生)

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的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

7.市(镇)区购房户的子女申请就读市(镇)区中学的不再需要另行办理跨镇跨区手续

初招文件明确规定:继续实施市(镇)区购房户子女允许就读市(镇)区中学政策。在市区或镇区购房并已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各镇教委(育)办,再由各镇教委(育)办连同外镇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委(育)办,最后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接收学校应负责统一报住建局认定,如发现造假者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2018年起,《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相同学校片区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同类别学生中享受优先入学政策。《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晋江不同学校片区的,在提供《劳动合同书》和《居住证》的同时,根据分类招生顺序,以《居住证》所在地为主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9.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或居住,学校可引导学生转学

2018年起,因居住地、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或不在晋江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学校可引导务工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地或务工地就学。

10.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市升学

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若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并入住,可于625日前到“房籍”所在地教委(育)办报名,《初招表》由教委(育)办代为填写,相关材料教委(育)办应留底备查。报名时应提供父(母)的《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簿》、《户口簿影印件》、《全国电子学籍》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

1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根据招生政策要求,本部分入学对象除按学生户籍安排入学外,还可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申请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也可凭父(母)名下的《房产证》申请按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祖父(母)与孙辈(外孙)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祖父(母)身份,申请按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也可凭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申请按祖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此类考生必须在《晋江市2019年初中报名登记表》中拟就读晋江学校栏中明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1)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入学,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2)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管理身份员工子的子女入学,根据我市“分类招生”原则,在户籍、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此类考生必须在《晋江市2019年初中报名登记表》中拟就读晋江学校栏中明确报名学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招生优待对象照顾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升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763号)精神,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影印件、户籍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少年花名册。

2)优秀人才子女升学。根据《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办法》(晋委办〔2015122号)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13类优秀人才及晋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允许其直系子女,在全市公办中学中任选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45类优秀人才,按其房产或工作地隶属,允许其在我市小学毕业的直系子女参加晋江一中或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招生的电脑派位,未中签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升学)申请表》、《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户口簿》及个人身份有效证件。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精神,规模企业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18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子女,申请初中入学,可任选公办中学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证明。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200名,可与父(母)务工地和《居住地》所在地一致的镇(街道)户籍人口同等参加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招生,或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初中校申请入学(不含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每所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学生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学校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学校入学【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落户镇(街道)教委(育)办申请入学,由教委(育)办按个人意愿和排名顺序安排到申请中学或服务区中学入学】。

14.晋江户籍学生六种情况可申请跨镇(街道)入学

鉴于城镇化发展与本市户籍特殊学生入学的实际需求,在确保辖区服务对象入学的基础上,教育资源相对充足的学校,剩余学位可以招收以下需异地入学的适龄儿童:

1)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服务区内、孩子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提供能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及父母的《结婚证》);

2)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需委托其它亲属监管的小学毕业生(提供部队或人武部门证明和《户口簿》);

3)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尚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的小学毕业生(含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年度报告》、《租赁合同》和《完税证明》等尚在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及《户口簿》);

4)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父母《行政介绍信》(《干部履历表》)和《户口簿》);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服务区内亲属(限指父母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监护的学生(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监护亲属《房产证》或《户口簿》等);

6)父母在非户籍地务工,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子女可在企业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提供父(母)的《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书》及《户口簿》)。

提醒:申请跨入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以及一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无法根据第三条“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尚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的小学毕业生”跨镇入学。其他镇、街道可以参照执行。

15.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跨镇(街道)入学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如因父母务工地有较大变化,确需跨镇申请入学的,应参照本地籍学生跨镇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学籍不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的小学毕业生和一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所在镇的小学毕业生,要求跨入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和一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入学的必须提供父母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20189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提醒: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跨入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以及一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无法根据第三条“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尚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的小学毕业生”跨镇入学。其他镇、街道可以参照执行。

16.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如何招生

1)招生范围

晋江一中初中招生全部纳入以青阳、梅岭街道为主的中心城区派位招生,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中招生全部纳入以安海镇为主的城市次中心派位招生。

2)招生对象

一是父母已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内购房(执有《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是父母户籍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但子女属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

三是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

四是获评我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五是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

六是在我市小学毕业的45类优秀人才子女。

提醒:小学毕业生如果出现同时具备参与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

3)招生形式

①电脑派位招生。晋江一中初一年面向持有青阳、梅岭街道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410名;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年面向持有安海镇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410名。符合参加电脑派位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向招生学校申请签约捆绑参加电脑派位。

②特长生招生。晋江一中面向中心城区(包括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陈埭、西滨、池店、紫帽)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艺术类特长生25名,相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自主招生。养正中学(新校区)面向城市次中心(包括安海、东石、内坑、磁灶、永和、英林、金井、深沪、龙湖)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特长生25名,相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自主招生。

4)招生时间

两所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624日至25日,628日公示特长生录取名单、片区拟参加电脑派位对象的报名名单,75日左右组织电脑派位。

17.平山、实验、华侨三所中学服务区交叉区域如何招生

实验中学服务区:迎宾路、泉安中路、莲屿街以南所划区域(包括陈村、莲屿、高霞、普照、洪宅垵、象山、梅庭、许厝、碧山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华侨中学服务区:莲屿街以北、泉安中路以西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石鼓路以南、和平路以西所划区域(包括青新、梅山、梅青、桂山、蔡厝、青华、阳光、锦青、永福里、霞行、曾井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平山中学服务区:晋宁路以东,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区域(包括岭山、竹树下、竹园、沟头、赤西、双沟、晋阳、三光天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当这三所学校学位不足时,按如下顺序招生:第一类是本地户籍学生;第二类是家长已在服务区购房并已入住的学生;第三类是家长已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20189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学生;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当该类学位有余额时可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接收本服务区符合招生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小学毕业生如出现同时具备参与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平山中学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材料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市教育局将协调或当场派取到磁灶、灵源等镇(街道)预计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升学。

提醒:招生文件中的“户籍人口”指的是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即入学对象的户籍。若家长户籍在服务区中学辖区内,小孩户籍不在辖区内,可凭出生证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申请就读,但必须优先保证户口在服务区中学所在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18.我市四所民办中学如何招生

1)招生计划:子江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26个班,1300人;季延初级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17个班,850人;中远学校初一年计划招生10个班,500人;晋江拔萃双语学校初一年计划招生6个班,210人,初二年计划招生2个班,70人。

2)招生办法: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3)招生时间:四所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在76日至711日。招生过程要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并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5)备案备查。 

4)招生审批:民办中学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应按生源镇(街道)编造花名册一式3份,于711日连同各招生对象的注册发票存根、《承诺书》一起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审批手续,随后向生源镇(街道)报送《招生花名册》,领取《招生表》,并于712日前到生源镇(街道)教委(育)办领取《初招表》。各镇(街道)、各小学对民办学校正常招生工作应给予支持,提供已被录取学生相应学籍材料。

19.启动“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

各中学要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做到五个一(制作一张介绍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工作的宣传短片;组织一场针对服务区小学校长、主任和教师的工作推介会;组织一场针对服务区村居(社区)两委和老人会的工作汇报会;深入服务区各小学组织一场与毕业班学生家长面对面的招生宣传会;深入服务区各小学组织一场与毕业班学生面对面的招生宣传会)。各小学要配合做好各项筹划工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努力营造初招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各中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教基厅〔2018〕5号文件精神,确保“十项严禁”落实到位: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1.招生政策预告

1)自2020年起,泉州市第一至第二层次人才,在我市居住或务工的泉州市第三至第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自主选择我市公办学校直接就读;在我市居住或务工的泉州市第五层次优秀人才子女,按其房产或工作地隶属,允许其子女参加晋江一中或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招生的电脑派位,未中签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原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2019年过渡性落实原照顾政策,过渡期至20191231日。

(2)自2020年起,二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全面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将逐步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

(来源:晋江市教育局)

标签: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意见|小升初
稿源: 晋江新闻网 晋江市教育局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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