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即日起严查重型货车违法行为
交警查处严重超载的货车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期间,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的行动部署要求,会同交通部门,依托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临时执勤点、交警执法站,并利用移动测速、电子监控等设备,依法严查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重型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改装(加高栏板)、未年检、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会)车和违法掉头等重点违法行为。
昨日,交警部门还通报了近期查获的几起典型案例,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3月19日上午,黄某驾驶货车途经惠女水库路段,被洛江交警拦下。货车上载满了树干,货物的高度已超出围栏两三倍,且仅用绳索简单固定,摇摇欲坠十分危险。经核查,货车核载1.5吨,实载18.4吨,超出核载量11倍。民警现场对黄某进行严肃教育,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暂扣货车。
同日下午,泉港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渣土办等部门开展整治渣土车统一行动,在省道201线界山镇天马城路段查获方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严重超载。经查该车核载15吨,实载50吨,超过核载量达210%,民警依法扣留该车并对方某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货运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性能维护保养,强化货车及其驾驶人的隐患清零工作,强化货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各类交通事故隐患。货运车辆驾驶人要杜绝野蛮驾驶行为,驾驶车辆在转弯时要注意车辆的“内轮差”,不要图省事占用内侧车道,要尽量增大转弯半径;入弯前要开启转向灯,留意车外特别是车头两侧情况;拐弯时尽量低速通过,谨慎驾驶;牢记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
(记者 黄枫 通讯员 赵美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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