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世界点赞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9-03-15 16:25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特稿:世界点赞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新华社记者

  中国两会召开期间,第四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多项成就频频受到与会各方代表点赞。

  2013年,同样在内罗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会议通过了推广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的决定草案。

  近年来,中国大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用实际行动描绘出生态文明的美好图景。国际社会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认同和贡献的认可不断增强,对分享中国成功经验的兴趣日益浓厚。

   和谐共生“奇迹”频现

  在很多发达国家,“很难想象从国家领导人层面听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等类似表述。但只有中国,把它们作为国家愿景。”美国作家杰里米·伦特日前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是一种人与自然存在内在联系的世界观。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源于中国,并不令人惊讶。”伦特说。

  美国科技企业家凯尔·斯特林对此持有相似观点:对和谐与平衡的渴求,普遍存在于中国人心中。

  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位置。2018年,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全民共识。

  中国生态文明实践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认可:“三北”防护林工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立为全球沙漠“生态经济示范区”,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千万工程”)先后荣获联合国环保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

  塞罕坝沙地不再是“飞鸟无栖树”,库布其沙漠不再是“死亡之海”,九曲黄河也不再是“万里沙”……这一系列“绿色奇迹”让世界刮目相看。

  美国航天局不久前根据卫星数据发布报告说,与20年前相比,世界越来越绿了,而中国的造林行动是主要贡献之一。

   污染防治提供范例

  “最近几年,来中国遇上雾霾天越来越少了。”每年都会多次访华的斯特林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正在通过技术和政策来建设生态文明,毫无疑问,目标终将实现。

  2013年以来,“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继出台,污染治理的立体“作战图”全面绘就。中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进展,越来越受国际社会瞩目。

  第四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报告,积极评价北京市改善空气质量取得的成效,认为北京大气污染治理为其他遭受空气污染困扰的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联合国人居署报告说,中国治理污染河道的成功经验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范例。

  “中国在环保领域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成功经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理执行主任乔伊丝·姆苏亚说,她对中国政府在两会上提出的“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印象深刻,也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在今年下降3%等目标表示赞赏。

  姆苏亚指出,中国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做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平衡,恰好证明了环保行动与保持经济增长并不对立。

   深度参与全球担当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在解决自身环境问题的同时,中国更以理念和行动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推动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

  如今,中国已成为全球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第一大国,清洁能源投资连续多年位列全球第一,源于中国的绿色技术正在造福更多国家。

  能让长颈鹿“昂首通行”的肯尼亚蒙内铁路、“油改电”的斯里兰卡科伦坡集装箱码头、光伏板下可以长草种瓜的巴基斯坦旁遮普太阳能电站……在一个又一个合作项目中,中国企业将生态环保理念落实到细节。

  《美国经济学与社会学杂志》主编克利福德·柯布称赞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开辟了新路。他认为,中国走过的发展道路完全不同于欧美国家,中国在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样板。

  正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施泰纳所评价的,中国政府近几年把自身的发展路径、经验和新发展思路与世界分享,是对世界发展的重要贡献。(参与记者:郭爽、杨臻、卢朵宝)

标签: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