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2018年福建省各地人大工作亮点回放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9-01-11 09:48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场 叶义斌 摄

莆田市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木兰溪治理工作。周凌瀚 摄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陈凌锋 摄

  编者按:2018年,全省各地人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促发展、护生态、保民生,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新福建作出了积极贡献。

  福州:打造专题询问“121”模式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住”从来都是百姓生活的大事。2018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工作专题询问列入监督工作计划。2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工作情况报告;6月和10月的常委会会议组织了专题询问。按照计划,2019年还将对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从2012年开始,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7年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开展专题询问。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积淀,2017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打造专题询问“121”模式,即听取一次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两场专题询问、跟进一次满意度测评。“121”模式完善了监督链条,让专题询问有了全方位创新:创新会前收集发现问题机制,变“单向找问题”为“立体找问题”;创新会中提问问题产生机制,变“导演式”为“实践式”;创新会上发问回答机制,变“一问一答”为“多问多答”;创新会议宣传报道机制,变“单一监督”为“复合监督”;创新会后跟踪监督落实机制,变“点式监督”为“链式监督”。

  在创新专题询问的宣传机制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从会前调研,到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到会后整改情况,均引入市属主流媒体用文字和镜头给予聚焦;对专题询问进行全程网络图文直播,筛选直播期间网友问题进行现场提问,实现会场内外的互动。2018年的专题询问会,直播网页累计访问量超过12万人次,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还梳理网友留言,交由相关部门给予回复。对此,网友们纷纷点赞并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了专题询问的宣传形式,使人大监督与群众心声产生了“同频共振”。 (李晖)

  厦门:全国首创区域“健康医疗云”

  看病可以手机预约挂号,医疗检测影像可在各医院间共享调阅,结算不仅可以在自助机上进行,还可以用微信或支付宝,对慢病续方患者还可提供药品物流配送服务……这些可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厦门市民如今切切实实享受到的医疗便捷服务。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2018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把智慧医疗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再次把监督重点放在解决民生热点和难点问题上。

  为掌握老百姓看病最关心、最期盼、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年来厦门市常委会开展了大量调研,深入各类医院走访,与相关部门、市民交流座谈,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实地察看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观了解智慧医疗在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以及各具体场景中的运用,全面掌握了全市智慧医疗建设情况。代表们建议,智慧医疗建设必须要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减少重复检查;要以更加人性化思维,优化就医流程,深化信息惠民服务等。这些建议,被不断吸纳进智慧医疗建设过程中。

  目前,厦门在全国首创区域“健康医疗云”,虚拟卡在全市公立医院可以实现全流程应用,全市14家公立医院和39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实现跨机构的影像共享互认调阅,智慧医疗惠民便民建设覆盖到就诊前预约、就诊中检查、就诊后结算、检验结果共享互认、药品物流配送全过程;建立了全国首个“市民健康信息系统”,95%以上的常住人口建立了终身电子健康档案;依托互联网+模式,建成医联体慢病“三师共管”管理体制,实现医院—社区—专业机构一体化管理。

  2018年10月,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厦门市智慧医疗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陈传琳 詹文)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标签:人大工作亮点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