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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处死刑!“永和马坪凶案”今早公开宣判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11-20 11:57
  

  晋江新闻网11月20日讯 “开庭,带被告人张某仁受审!”今天上午10时,泉州中院在晋江法院对“永和马坪凶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仁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泉州中院查明,被告人张某仁因怀疑庄某某挑拨其与婚外非法同居女友的关系导致其分手,产生杀死庄某某家人以报复庄某某的恶念。

  2018年9月12日晚,被告人张某仁持事先准备好的柴刀,窜至晋江市永和镇庄某某家,尾随庄某某丈夫进入屋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炜(庄某某次子,殁年9岁)在走廊书桌上做作业,即用柴刀朝其后颈部猛砍一刀,致其当场死亡。

  被害人林某铺(被害人林某雄父亲,殁年69岁)见状大声呼救,被告人张某仁即持柴刀朝其头部等处猛砍数刀。被害人林某雄及其母亲被害人施某碧闻声冲出房间查看,被告人张某仁即转身持柴刀猛砍其二人头面部等处,致其二人全身多处损伤。在双方扭打过程中,被告人张某仁极力挣脱并攀爬围墙逃离现场。被害人林某铺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泉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仁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仅因个人情感问题迁怒他人,即产生行凶报复的恶念,作案时持刀行凶致二人当场死亡,二人全身多处受伤,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依法应予严惩。

  故依照相关法律判处被告人张某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林艳 文图)

标签:永和凶杀案|入室行凶|永和杀人案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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