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方案须报备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11-10 12:55
福建省教育厅昨日发出《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行为的通知》,决定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方案报备制度。今后,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方案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将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备案的,不得进行招生培训。
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报备的内容必须做到简洁、直观、准确、规范,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必须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初中二年级语文培训班”等;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根据规定,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等;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记者 许含宇)
标签:校外|培训机构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泉州开出293家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部分黑名单机构仍在营业2018/11/02
- 对照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逐家走访取缔2018/10/25
- 晋江公布首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144家培训机构被列入“黑名单”2018/10/24
- 晋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12月接受省级专项督察2018/10/23
- 晋江关停取缔80家校外培训机构2018/09/05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