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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动车站停车场收费有新标准 11月15日起执行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10-30 10:42
  

  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泉州动车站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又有变化。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泉州动车站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动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采取分段累进计费办法,30分钟以内(含)免费。超过30分钟以上部分,1—4小时(含),每小时收费3元;4—12小时(含),每小时收费4元;12—24小时(含),每小时收费5元;24小时以上,每小时收费6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此外,30分钟免费停放后,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连续停放24至48小时最高收费70元,连续停放48小时以上每24小时最高收费100元。小型客货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大型客货车(10人以上或1.9吨以上)按实际占用小型客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停放服务经营场所入口处或醒目位置设置“半小时内免费停车”告示牌及明码标价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计费单位、免费停放时段和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实行阳光收费,以便社会各方监督。该通知自2018年11月15日起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执行。

  (记者 殷斯麒)

标签:停车场|收费标准|泉州动车站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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