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2018年起泉州每年将安排6100万元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09-24 12:41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和市规划局近日联合印发的《泉州市市级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今年起至2020年,市财政每年将安排6100万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根据规定,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小城镇综合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特色村镇培育发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房屋整治改造;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及修编;其他规划建设标准或图集编制、推广应用,新型城镇化相关课题研究培训;其他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的事项。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每年将分别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确定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及补助标准,于每年1月底前组织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明确申报范围、申报资格、申报时间以及其他要求。专项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项目法两种方式,按照年度预算及绩效目标、工作任务要求、实施进度、考评情况分批下达。

(记者 谢曦)

标签:新型城镇化建设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曾雅辉曾雅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