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在厦开展下沉督导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8-09-11 10: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精神,9月10日-1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第三下沉督导组到厦门开展为期5天的下沉督导。

  10日上午,督导组与市领导陈家东、张健、陈秋雄、叶重耕、孙明忠、李伟华、陈沈阳、卢炳椿以及市扫黑办、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个别谈话。下午,下沉督导组对我市部分市直部门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在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旅发委,下沉督导组听取了各单位主要领导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工作资料和案卷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了解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情况及存在问题,征求意见建议。

  督导组指出,建筑、市场、城市管理、旅游管理领域是目前存在乱象比较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攻坚克难;要担负职责和使命,以人民为中心,贴近群众,倾听群众心声,着力解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省扫黑办主任马必钢,市领导李伟华、卢炳椿陪同。

  (记者 吴俊鸿 程午鹏 通讯员 王潇荥)

标签:扫黑除恶|督导组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