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三明男子酒驾出事欲骗保 找人“顶替”被拘留

www.ijjnews.com   三明日报  2018-08-28 10:55
  

  酒驾发生意外,居然找来朋友冒名顶替并报警。8月21日,吴先生因此被治安拘留。

  7月17日凌晨,梅列交警叶振华接到报案,市民许先生开车在小蕉隧道往小蕉方向路段行驶时,不小心撞上了路边的石墩。

  叶振华赶到现场后,发现车头严重受损,所幸并无人员伤亡,在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勘验后,叶振华通知许先生和车主吴先生第二天一同到交警大队进行事故的事后处理。当日上午,车主吴先生拨打了三明市都邦保险有限公司的理赔电话,并向其报案。

  叶振华在查看了当时的路面监控视频时,发现此案另有隐情。原来当天吴先生和朋友聚会,酒后驾车这才发生了意外。为了不被查到酒驾并获得保险理赔,吴先生找来朋友许先生冒名顶替并报警。事情败露后吴先生撤销了保险理赔申请。

  案情理顺后,交警大队将此案移交给了列西派出所。8月21日,列西派出所对此案做出了相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对吴先生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款1000元,对许先生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

  (作者:黄宝琴 雷英杰)

标签:酒驾|骗保
稿源: 三明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