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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修订出台殡葬管理规定 严格控制办丧时长 一律不得超过5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8-14 08:09
  

  晋江新闻网8月14日讯 今年是晋江市“文明创建深化年”。近日,晋江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及市长办公会研究并原则通过《晋江市殡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原有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对职责职权、丧事规模、惠民举措、行政处罚、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改革,全力营造文明节俭办丧的新风尚。

  此次修订,结合晋江实际需要和移风易俗工作的推进,将原有暂行规定十七条调整为三十条,主体责任更加清晰,丧事活动更加规范,殡葬惠民更加优惠,行政处罚更加严厉,殡葬设施管理更加严格。

  规定明确了公安、民宗、民政、行政执法、文体新、卫计、镇街等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对殡葬管理、改革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的主要职责与责任。

  规定以“一统一、四禁止、两严管、两取消”为核心,对丧事活动进行了更好的规范。其中,严格控制办丧时长,一律不得超过5日、倡导3日。禁止在市(镇)区街道和主次干道两侧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禁止出殡队伍步行通过主次干道,禁止沿途抛撒冥纸,禁止礼炮车进入核心市区。严管超期举丧,严管占道搭棚。严格取缔低俗表演和严重扰民的演奏、演出,严厉打击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对违规丧主取消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待遇,对违规中介取消殡葬服务经营资质。同时,要求村(社区)应将禁止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等列入村规民约。

  规定指出,凡是本市辖区内死亡的居民,遗体实行火化的,基本费用予以全免;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和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晋江居住证生活困难人员,死亡后在三日内火化的,除免除基本费用外,还增免一个骨灰盒(200元以内)、三天以内遗体冷藏费、一辆大客车等费用。鼓励丧属在殡仪馆灵堂办理丧事和守灵,办丧时长三日内免收场地费。

  规定明确,对超过办丧最高时限的、为丧属出具虚假证明的、在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搭设灵堂、丧事活动沿途抛撒纸钱、非法燃放鞭炮、使用高音箱设备干扰周围生活环境,以及以守灵为由提供场所聚众赌博的,有关责任单位将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并取消遗体火化基本费用全免待遇。同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举报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规定还指出,支持和鼓励村(社区)在符合基本规划和环境政策前提下,利用闲置库房、空地等资源,举办公益性、低偿性丧事活动;同时,大力倡导文明、环保、节俭、守序的丧葬新风和厚养薄葬的孝道美德,提倡海葬、树葬、花葬等生态文明安葬方法。

  据悉,《晋江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于1997年12月实施,2009年11月23日修订。实施20多年来,对于推动晋江殡葬改革、节约殡葬用地、促进城乡文明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记者_齐玉波)

标签:深化文明创建|殡葬管理规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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