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女子深夜在高速路上行走 竟是在服务区被大客车甩客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8-08-07 11:37
  

  4日晚上11点左右,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巡查至沈海高速B道2320公里时,发现应急车道上有一背包女子在缓慢行走。

  执勤民警随即在应急车道靠边停车,开启警报器警示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

  据了解,该女子从贵州铜仁乘大巴来厦门杏林务工,被大客车从服务区甩客下车。因服务区无法乘车去杏林,又值深夜,女子求助无果,只好徒步前往。

  随后,民警告知女子,行人不能上高速,何况夜间行走更是险上加险。民警表示先用警车将她载下高速,她点头答应,并跟随民警上了警车。

  到杏林高速出口后,女子因顾着走路早已口干舌燥,民警马上为其送上矿泉水。稍作休息,女子气色慢慢恢复,民警驱车将她送到公交车站,并协助其顺利搭车回家。

  临行时,女子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厦门警察真好,不然我晚上真的要露宿街头了,感谢你们。”

  (记者 黄敏江 通讯员 魏柯)

标签:甩客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