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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村民屋前设路障阻止小车通行 这条小路为何"过不去"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07-18 10:30
  

  近日,南安市洪濑镇都心村有村民向泉州晚报反映,该村院后角落有一户村民私自用条石、路障等物占用村里的公共道路,致使道路另一侧的村民无法驾驶小轿车出入。为何一户村民要让一条村道“过不去”,与自己的邻居“过不去”?昨日,记者带着疑问到现场一探究竟。

土路中间插了两根路桩,阻止汽车出入。(陈晓东 摄)

  反映村民故意堵住通道 致使轿车无法通过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都心村看到,该村的主要村道已铺上水泥,但在院后角落,一条通往村内的小道仍是土路,三四米宽、十余米长,上空悬挂着多条电线。向内步行不到10米,便有两根铁管插入地面成为路障,留出的宽度仅够行人、摩托车通过,但小轿车无法通过。

  记者越过路障,遇到一位村民。“他说这条路的地是他家的。”她告诉记者,这条路通向8户村民的家和一座祖厝,而设置路障的村民便是土路旁的那一户。现在小轿车无法出入,对大家的生活影响很大。“我们家建房子时,就留出一段通道供大家出入。”

  另一位村民反映,今年4月,那一户村民将一土方车的条石卸在土路上,只留下一点点位置供人行走。大家报警、告知村委会,村委会便将条石运走。没想到6月,那户村民把道路围起来并放水,致使里面的住户连走路都无法通过。水排干后,那户村民则埋下路障。村委会工作人员已清除过一次路障,现在看到的是之后又埋下的。

  封路者

  这块地属我家使用 不允许小轿车通行

  “因为这条路属于我们家的,我连续3年通知里面的8户村民说这条路我要封起来了,让他们来和我协商。”记者在土路旁的民宅内见到了设置路障的王先生,他说,路“封起来”也会给行人和摩托车通过,只是不让小轿车通过。

  他表示,土路及另一侧的地是村集体划分给他使用的,原本是一个水池和一条小路,小轿车原来就无法从那条小路通过。后来有一户村民要建房子,来找他“借路”,填了水池这才有了这条土路。

  说到“封路”的原因,他说,他通知大家“封路”后,今年正月期间,他发现埋在土路边石头房侧面的三化厕污水管破了,他推测有人故意用轿车刮破,“路这么宽,轿车不至于贴着房子开,一定是故意的。去年,也有人剪断土路上方我家的电线。”

  村委会

  “封路”者享有土地使用权 已多次调解未果

  都心村党支部书记王家和对记者表示,事发后,村委会第一时间介入了调解。昨日下午,路障已清除,其他事宜待双方协商处理。

  该村村委会调解员王荣发介绍,王先生确实拥有民宅旁约80平方米土地(含设置路障的通道)的使用权。道路被设置路障后,村委会曾与洪濑派出所民警及洪濑镇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到王先生家中调解此事。之后,他又调解了七八次。王先生提出二三十万元补偿款的要求,另外8户村民无法接受。村委会提出可参照相关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以每平方米300元、一共2.4万元进行赔偿,王先生不同意。接下来,村委会会召集8户村民继续与王先生协商。

  律师

  影响土地使用者利益可适当进行赔偿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张倩雯律师表示,我国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是土地的使用者。如果村委会确认上述土地的使用者是王先生,那么其他村民占用该片土地修路,便使王先生的利益受到影响,可适当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可参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她建议修路的村民与王先生协商,参照上述标准进行赔偿。

  (记者 陈灵)

标签:都心村|路障|纠纷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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