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2018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金9500万元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06-05 09:09
近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通知,向8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下达2018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经费9500万元。其中,宁德市3280万元、三明市2360万元、南平市1910万元、漳州市745万元、福州市395万元、龙岩市290万元、平潭综合实验区215万元、泉州市200万元、莆田市105万元。
通知明确,今年补助资金以各设区市省级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个数为主,以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绩效为辅等因素切块下达,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搬迁重建。
通知要求,各相关设区市应在2018年6月底前将补助资金转下达至各县(市、区),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所涉及的设区市应主要支持列入《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各地在下达具体补助资金时,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明确的标准执行,要优先安排完成省级工程治理储备库中相关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省级财政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标准;要充分利用“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的监管。
(记者 张静雯)
标签:地址灾害|补助金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安海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工伤纠纷2018/01/27
- 泉州市防指召开会议作出部署 严防雨雪冰冻及地质灾害2018/01/08
- 福建高校明年起设“就业补助金” 每人2000元2017/10/18
- 梅岭梅青地质灾害点完成整改2017/09/08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