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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牌号同款路虎泉厦同时出现 泉州警方启动应急预案查获套牌车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8-06-04 10:54
  

  2日下午,两辆车牌号相同的路虎揽胜越野车,竟然同时出现在泉州和厦门两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发现这一情况后,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仅用一个半小时就锁定套牌车,并依法扣留其中一辆涉嫌套牌的嫌疑车辆。

民警最终锁定套牌车出现在市区宝洲街

  前日下午5时许,两辆悬挂相同车牌号(闽D3C***)的白色路虎越野车同时出现在泉州、厦门两地,其中一辆路虎越野车当时正在泉州中心市区行驶。由于当事车辆涉及的案值高,且涉及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发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在此期间,执法民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对该车的行车轨迹进行研判,同时通过对轨迹的研判及车辆的年检标志和车牌框架等细节部位进行综合比对。

  经过分析比对,民警最后判定在泉州中心市区行驶的这辆白色路虎揽胜是套用他人车牌号的“克隆车”,其行为已经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因此,在确定该车进入泉州中心市区后,民警通过调取相关路段的交通数据进行分析,最终锁定该车出现在市区宝洲街,于是立即指派丰泽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前往查扣车辆。

  丰泽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林士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部署警力,对宝洲街进行拉网式排查,很快在宝洲街时代广场附近查获停放着的嫌疑车辆,但驾驶员并没有在现场,民警依法扣留该嫌疑车辆,并且进一步传唤该车驾驶员到中队进行调查。

  该车驾驶员(黄某,34岁,福鼎人)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驾驶套牌车辆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泉州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陈祥木 傅恒 通讯员 李炳峰 吴小玉 文/图)

标签:套牌车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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