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八旬老人古法制作豆豉:“我做的‘黑豆示’大家都很喜欢”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6-04 09:12
  

  在闽南,大家对“黑豆示”(豆豉)情有独钟,特别是蒸鱼、蒸排骨时更是喜欢来一点。而“黑豆示”鲜美可口、咸淡适中、回甜化渣的特性,也为菜肴增色不少。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下咱厝古法制作豆豉的“名人”,80岁的卢少甫,他就住在晋江市池店镇柴塔村。

  “我做的‘黑豆示’大家都很喜欢,上次一位石狮人,开着小车一来就买走100公斤。”说到自己的“黑豆示”,老卢内心是欢喜的。据悉,他50岁时,重拾母亲制作豆豉的手艺,因其坚持传统做法,制作的“黑豆示”名气越来越高,也深受大家喜欢。

   现场:上百个陶缸 古法制作“黑豆示”

  近日,记者循着“黑豆示”的芬芳,来到池店镇柴塔村老卢家时,他早已开启新一天的工作了。此时的他是个标准的“宅男”,一心一意围着他的“黑豆示”打转。

  当日,在他家的水泥屋顶上,记者看到,老卢正忙着将基本成型的“黑豆示”从深棕色的陶缸中倒出,然后用耙子反复翻晒着,以确保每一颗“黑豆示”都可以享受到阳光的温度,从而确保干燥。“这些快好了,最后一次晾晒了,这两天更要注意一些,如果看到天气有要下雨的迹象,我就要马上收起来,要不之前近两个月的心血就都毁了。”老卢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老卢家的陶缸大大小小有上百个,无一例外都透着一股子古朴的气息。“有些是我母亲当年留下的,有些是我这几十年来,陆陆续续淘来的,你看看有些陶缸上面是有铁钉子补过的痕迹,那都有上百‘年纪’了,现在已经找不到补缸的人了,但这些老缸子做起来‘黑豆示’更香。”说起自家的老缸,老卢有些得意。

  揭秘:三洗三晒历时两个月

  在老卢忙完屋顶的活儿后,他带着记者到了位于自家一楼的厨房和发酵间,和记者讲起了一颗豆子到“黑豆示”的变化经历。

  老卢介绍说,他一直沿用最传统的工艺制作豆豉。在选料上,严格选用饱满、无虫的东北黑豆,将泥沙杂质清洗干净后,就可开始煮豆子,整个煮的过程在1个小时左右。“不能煮不熟,也不能煮太熟,不熟做不成,太熟了直接烂锅里了。”

  “这个灶台是我自己垒的,已有20多年历史了。村里人知道我做‘豆示’,经常有人给我送不要的家具,这样的火灶煮豆子更香。两口大锅,一口可煮25公斤,这样一次可煮50公斤。”

  煮后的豆子在沥干后,直接送上屋顶摊凉,在豆子摊凉后,老卢会再把豆子摊开放置在几十个直径约1.5米的竹簸箕里,送移至发酵间发酵。其间,老卢需要经常观察发酵情况,温度低了除了用电暖增加室温外,还要为豆子盖上毛毡被,温度高了要立即开门开窗通风,因为不同的温度、湿度及豆子摊放的薄厚都会影响发酵情况。

  “发酵是制作很关键的一步,差不多要一周时间,‘黑豆示’是否鲜美和风味是否独特就全在发酵上。”老卢介绍说,用于盛放豆子的竹簸箕有几十个,大部分也是老物件,已经跟了他几十年,上下透风的特性,也有利于豆豉发酵。

  在豆子完成发酵后,要进行洗霉、沥干、晾晒。接着,晒干后的黑豆被装入老缸中,灌入盐水,密封缸口,放置于太阳下暴晒,进行第二次发酵,直到盐分由缸口溢出,而这需要40天左右的时间。在二次发酵完成后,最后还要进行第三次清洗,并晾晒。

  成就:“黑豆示”将作为乡村特色展示

  因为制作“黑豆示”费时又费力,且每公斤价格仅40元,老卢的三个儿子目前都不愿意继承这一手艺。但是老卢并不是很着急,因为他也是在年过五旬才重拾这门手艺的。

  “当年我妈妈在做,我从小跟着她帮忙,后来长大了我就跑去搞建筑了,50来岁的时候不小心摔了腿,‘牵手的(太太)’不同意我再跑工地了。”老卢说,他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一番思考后,他就做起“黑豆示”。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做出来的“黑豆示”备受欢迎,也勾起不少人的回忆,不少人慕名到家里来选购。

  随着时间的沉淀,严谨的老卢通过传统工艺制作的“黑豆示”名气越来越高,晋江市区、石狮、南安等周边的客户都跑到他家购买。每年从立夏后到立秋前,他都要制作1500公斤的黑豆,因为劳力有限,数量也有限,不少客户都是提前预订。

  “老卢做的‘黑豆示’已经是我们村的特产了,我们村华侨很多,每次回来都要带一些走。”柴塔村主任苏志强说,柴塔村正在挖掘自身特色,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届时将会在村中辟出一块地方展示乡村特色,老卢的“黑豆示”也将是被展示对象之一。

  (记者_曾舟萍 陈巧玲 文图)

标签:豆豉|黑豆示|池店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