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05-04 09:50
日前,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推动全面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风气展开专项治理,实现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
2016年年底以来,省纪委直接推动长乐等一些地方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并从中得出“突出党委主体责任是根本、职能部门共管共治是途径、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是关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保障、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是要义”的五条工作启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在实践中坚持与遵循这五条工作启示,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移风易俗工作的统一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制定总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一把手”移风易俗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成为弘扬社会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的推动者、执行者与示范者,并主动接受监督。各职能部门找准自身职责与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作为、协同合作、共管共治。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把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纳入日常督查、巡视巡察、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紧盯歪风陋习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既查找违规违纪问题,也检查各地移风易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认真、较真、动真劲头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记者 林蔚 通讯员 卓志伟)
标签:移风易俗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内坑镇兴起“体育赛事+移风易俗”新风尚2018/04/30
- 晋江市区核心区禁止搭棚设拱门 昨日首场行动“亮剑”清理三处占道搭棚2018/04/29
- 晋江:让文明成为企业家“新面子”2018/04/27
- 勇当新时代新风尚的倡行者 ——致全市工商企业界人士的倡议书2018/04/27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