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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小学招收131个班 招生有些新情况需要注意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04-23 09:52
  

  根据21日出台的《丰泽区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今秋丰泽区小学共招收131个班的学生,招生有些新情况需要注意。

   小学招生有新变化

  记者从丰泽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该区小学招生意见需注意的是:一是对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丰泽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的入学作出规定: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1日前)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把关,出具街道证明。

  二是泉州师院附属丰泽小学片区内生源严重饱和,已没有空余学位,且该学校2018年正在改、扩建,原属泉州师院附属丰泽小学片区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户口未在2018年3月1日前迁入的购房业主子女,可到东海片区第四中心小学、临海小学、渚江小学、宝山小学或沉洲小学新校区登记,由区教育局按学校实际容量统筹安排入学。

  三是进一步明确规定民办小学应立足服务本区域,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公办小学划片招生

  丰泽区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招生条件: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三年提供一个学位)。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本区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丰泽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持有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且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

  3.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其中一方2017年9月1日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其中一方2017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经商(务工证)。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居住在丰泽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1日前)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把关,出具街道证明。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①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丰泽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区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丰泽区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父亲(母亲)应在丰泽区居住(暂住)及务工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需提供居住证和务工证,均需满1年以上。

  ②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丰泽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丰泽区生活而要求在丰泽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③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中心市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国学生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要求进入丰泽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就学的,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容量安排申请入学的对象,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需求超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容量时,将采取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学位不足的学校于7月31日前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对象,并完成报名工作。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调配原则:采用分片区范围内调配,具体分为:城东、华大片区,东海、泉秀、丰泽片区,清源、北峰、东湖片区)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就读公办小学机会。

  (记者 曾聪虹)

标签:小学|招生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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