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www.ijjnews.com  狮市纪委监委 2018-04-18 10:25
日前,石狮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石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傅海伟违规收送礼品问题。2013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间,傅海伟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共计2700元。此外,傅海伟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石狮市市直交通城建系统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石狮市广播电视台驾驶员蔡江霖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2月31日,蔡江霖驾驶市广播电视台公务用车送记者到市区海采新闻期间,到市区某快递点领取个人快递包裹;2018年1月1日、2月20日,蔡江霖2次驾驶公务用车回家。2018年3月,石狮市广播电视台对蔡江霖予以辞退。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做到廉洁自律。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泉州市委实施办法,严抓严管、落细落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按照“五抓五重”要求,紧盯花样翻新、穿上“隐身衣”躲避监督等“四风”变异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以霹雳手段整治作风积弊,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标签:八项规定|通报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省委、省政府通报全省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晋江设立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2018/04/18
- 泉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18/04/17
- 集美通报1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2018/04/11
- 福建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2018/04/10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