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男子谎称被盗1.28万元 谎报案情换来5日拘留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4-15 09:36
  

  晋江新闻网4月15日讯 车内财物被盗200元,却报警声称损失1.28万元。近日,涉嫌谎报案情的何某被晋江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

  10日下午,何某报警称,他放在车内的1.28万元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刑侦重案等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当日下午5时许,盗窃嫌疑人雷某、刘某、李某先后落网。

  但民警后来发现,何某报警失实,有夸大被盗金额嫌疑。通过大量证据及说服教育,何某终于承认自己实际被盗200元,谎报1.28万元只是想引起警方的重视。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凌龙 朱运培)

标签:谎报案情|拘留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