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墓地除草乱扔烟头引燃停车场 男子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4-07 09:22
  

“晋江一停车场起火”追踪:

墓地除草乱扔烟头引燃停车场 男子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

  晋江新闻网4月7日讯 4日傍晚,晋江世纪大道罗山福埔一停车场突发大火,火灾造成近200辆报废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昨日,晋江市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涉案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通报称,4日下午6时许,晋江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世纪大道罗山福埔一停车场发生火灾,现场无人被困。

  接报后,公安民警、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扑灭明火,火灾造成近200辆报废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伤亡。

  晋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查清原因,防微杜渐。晋江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2年出生,晋江人),并于5日晚在罗山将其抓获。

  经审讯,陈某如实交代了其在停车场附近墓地除草,吸烟乱扔烟头引燃草木,导致停车场着火的违法事实。

  目前,陈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晋江警方提醒,夏日临近,草木干燥,容易点燃起火,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祭扫,不烧纸、不燃烛,烟头等明火源不随意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凌龙

标签:墓地|乱扔|烟头|引燃|停车场|男子|失火罪|刑事拘留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颜英婷颜英婷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