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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铁1号线开通至今 6886件违禁物品被查获

www.ijjnews.com   海西晨报  2018-04-11 10:00
  

被收缴的部分违禁物品

  昨日是厦门地铁1号线开通百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了解到,在这100天中,地铁民警全力守护地铁平安,实现地铁刑事案件“零发案”的目标。但在这100天中,共有6886件违禁物品被查获,其中不乏有发胶、香水、美工刀、充气气球等市民所熟知的物品。

  警方提醒市民,乘坐城市轨道交通,严禁携带管控物品和部分民用生活类工具。

  数据:

   日均查获违禁品68件

  记者从公共交通分局了解到,自地铁1号线运行以来,所有站点的安检口共查获违禁品6886件,日均查处约68件。与开通首月日均查处约94件相比,查处数量有明显下降。

  这6886件违禁品中,有3707件是在岛内站点查获的,其余3179件是在岛外站点查获的。从查处的物品来看,主要以刀具、械具类居多,共计2538起,占比36.86%,包括菜刀、美工刀、水果刀等。此外,查处易燃易爆物品1493件,包括酒精、摩丝喷雾、发胶等。此外,还有电击器、甩棍、铁锤等也被查获过。

  民警表示,因每个站点的位置不同,每个站点查处违禁品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比如乌石浦站周边商圈多,周末时间、19时至20时等时间段,查获的违禁品较多,被查处对象主要是来购物的市民;火炬园站周边的出租房多,每天早晚高峰,查处的违禁品较多,以铲子、锤子等械具居多,被查处对象大多为民工。

  做法:

   当事人多数放弃携带

  记者了解到,对于查处的违禁品,地铁民警采取让其放弃携带或劝离的方式处理,但如果查到管制刀具、危险品等,则交由公安处理。比如,3月6日,王某在过安检时被发现其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有一把折叠刀,最终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过,除了交由公安处理的情况外,不少当事人在被查出携带违禁物品后选择放弃携带,将物品交由安检人员处理。

  提醒:

   白酒携带不得超两公斤

  在厦门地铁禁止携带的违禁品中,含枪支弹药类、管制器具类、易燃易爆类、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物品。其中,对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民用生活生产工具,在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单品限量携带1把(件),累计限量携带不得超过3把(件)。具体品名和要求为:刀刃部分在10厘米以上的菜刀、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艺刀、工具刀等;斧头、锤子、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铁棍(总长25厘米以上的)等金属利器、钝器;长50厘米—160厘米,直径6厘米以上的球棒、木棍等木质棍装物品。

  值得一提的是,摩丝、发胶、染发剂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白酒等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物品,是限量携带的。比如,白酒应包装完好,且不得超过2公斤;香水不能超过120毫升等。

  (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公交宣)

标签:厦门地铁
稿源: 海西晨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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