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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实施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03-02 16:07
  

  据福建日报报道 《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国首部由设区市制定的保护红色文化遗存的地方性法规。

  据普查,龙岩市共有革命遗址410处,可移动馆藏革命文物34272件(套)。《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龙岩加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标志着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对于进一步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弘扬苏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推进红色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张杰 邱妤)

标签:红色文化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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