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小伙为网上“佳人”背负一身债务 不想女友竟是“抠脚大叔”
沙县90后小伙小赵通过微信“漂流瓶”交了个“女友”,在将近一年的网络交往中,小赵先后给“女友”转账数万元,甚至为其变卖家中首饰,背负一身债务。万万没想到,这个令他倾其所有的“女友”竟然是个男人……近日,沙县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天降桃花运 漂流瓶中遇“佳人”
2016年6月的一天,百无聊赖的小赵玩起了微信漂流瓶,一打开漂流瓶,就看见一个名叫“此女孩很拽”的网友发来的信息:“谁能给我发个红包?”
“你要红包干嘛?”“你是哪里人?”“你长什么样?”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小赵添加了对方为好友,并爽快地给对方发了微信红包。
简单聊了一会之后,女孩表示,要想进一步接触,还得发个红包表示“诚意”。小赵又给她发了微信红包。
果然,女孩对小赵敞开了心扉,她自称叫“晓琳”,四川人,目前单身,想找个男朋友疼爱呵护自己。恰好小赵也单身,闻言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随着“爱情”升温,小赵急切地想见到晓琳,于是让她来沙县。晓琳犹豫了一下答应了,为了尽快看到“女友”,小赵给她发了红包当车费。
几天后,晓琳如约到了沙县,却迟迟不肯见面。一会说在不知名的宾馆,一会说在朋友家,有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几天后,晓琳称家里有事又回去了。
小赵很失望,晓琳安慰他:“这次虽然没能见上面,但是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小县城,期待下一次相见。”这之后,两人便以“老公”“老婆”互称。
“恋爱”期间,小赵多次提出跟晓琳视频聊天,可晓琳却三番五次用各种借口巧妙拒绝。在小赵的百般恳求下,晓琳发了几句语音,甜美的声音让小赵欣喜若狂,他想人如其声,晓琳一定是个美女。于是小赵对“女友”更好了,不断地用发红包的方式表达“爱意”。
在小赵眼里,“女友”体质较弱,经常生病,还是个“月光族”,因此总会手头拮据。小赵只恨自己不能陪在她身边照顾她,也心疼她一个女孩在外打拼不容易,只要她开口都尽量满足,一有钱就给她转账。
为爱倾所有 谁知“她”竟是“他”
深陷温柔乡的小赵被爱冲昏了头,金钱上几乎有求必应。可是小赵没有稳定的职业,为了满足“女友”日益增长的金钱需求,他偷偷将家中的首饰变卖,“女友”更是大胆利用小赵的京东账号进行打白条消费,打金条贷款。
直到去年5月初,小赵的父亲发现自己的金项链不见了,询问小赵,小赵这才支支吾吾说出了事情真相。父亲觉得事有蹊跷,立刻报了警。
民警分析判断,这场“恋爱”从一开始就是精心设计的骗局。通过对“此女孩很拽”微信号的深入调查,结果令人震惊:令小赵痴迷,甘愿倾其所有的“女友”竟是男的!
该男子姓代,四川人,无业,是一名累犯,曾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因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知道结果后的小赵宛如晴天霹雳,心心念念的“萌妹子”变成了“抠脚大汉”,“女友”是假的,感情是假的,只有被骗走的钱是真的!
去年5月30日,代某在四川省天全县一自建房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3912.5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代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违法所得应当责令退赔并发还被害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沙县法院判决被告人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同时责令代某退赔人民币43912.54元,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中国工商银行卡、OPPO手机一台,由保管机关沙县公安局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说/法
网络诈骗花样繁多,较常见的是通过婚恋交友骗取钱财。骗子的套路大多有迹可循,他们往往虚构身份,扮演角色,男性一般冒充成功人士,女性一般谎称家境贫寒、艰苦生活,期盼能够找到一个可靠的终身伴侣。他们以交友恋爱的名义与受害人联系后,便急于确定关系,骗取信任,之后编造各种借口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其次,他们一般只通过网络或电话交流,寻找各种理由拒不见面。还可能找来所谓的“亲友”介入,以谈婚论嫁等借口打来电话进一步确认关系,取得受害人的信任。
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交友要增强防范意识,遇到异常热情,联系时间很短就主动要求确立情侣关系的人需要提高警惕,谨防甜言蜜语背后的陷阱。当对方以各种理由借钱时,一定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许诺,即使借了钱,也要保留借条、汇款凭证及相关的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报警。
(作者:乐小丽 郑锦利 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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