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灵源普法“摊位”赶庙会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12-27 08:47
  

  晋江新闻网12月27日讯 每月农历初九是灵源街道曾林社区紫林寺的庙会日,庙会当日有不少的群众前往。为更好地向普通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昨日上午,晋江市灵源司法所、综治办联合街道、宣统办、人才办、安办、总工会、行政执法中队等普法成员单位一同到紫林寺设普法摊位赶庙会。

  在昨日的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早早就到现场布置宣传横幅,设立各类普法摊点,参加庙会的群众纷纷到摊位前挑选需求的法治宣传材料。工作人员不仅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折页,还分发宣传袋、水杯等法治小礼品。赶庙会的人中,老年人占较大的比例,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司法所特意选择了《法律援助条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法》及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等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向老年人发放,并耐心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此次普法“摊位”赶庙会以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宣传效果,累计接受法律咨询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为建设“法治灵源、平安灵源、和谐灵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记者_曾舟萍 通讯员_黄志达 李树森)

标签:普法|庙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