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 通过人事任免
11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新聪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曾巍、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出席会议。副市长吕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泉州市与俄罗斯迈科普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听取和审议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旅游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住建局和卫计委关于实施重点项目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关于2016年度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的综题询问。
郑新聪指出,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开创现代化泉州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临战的姿态扎实高效做好各项筹备和服务工作,确保大会胜利召开。
郑新聪强调,要以正式缔结友好城市为新起点,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双方优势互补、交流合作、共同发展,切实以合作新成效造福两地人民;要以人大关于我市旅游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测评为契机,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旅游专项资金得到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要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有效衔接,加大追责力度,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狠抓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督查督办,落细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要强化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增强改革韧劲,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郑新聪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密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作出新贡献。
(记者 颜雅婷)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28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至8日在泉州市区举行,4日召开预备会。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泉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泉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州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8.其他。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泉州市与俄罗斯迈科普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2017年11月28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与俄罗斯迈科普市正式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决定批准泉州市与俄罗斯迈科普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28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李国坤为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其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蔡天守为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三、决定免去黄世清的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28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林明宇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任命蔡亮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任命王妍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任命刘少华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五、任命陈志刚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六、免去程和平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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