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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11-25 08:09
  

  决定明年1月26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据福建日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1月24日下午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明年1月26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会期约6天。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闽菜技艺文化保护规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陈海基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因工作需要,任命李鸣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任命曹世民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芳为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张锦萍等为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许寿辉为省法院执行庭庭长,免去其省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任命徐建波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任命陈励筠、邓世章等为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王金文等为省检察院检察员。因工作需要,免去陈本亮的省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标签: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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