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多部门联动 打击恶意欠薪
老板恶意欠薪,工人提请仲裁,11月2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公司经营人林某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晋江市人社局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林某进行立案调查。日前,在公检法等多部门共同努力下,这起恶意欠薪案件尘埃落定,工人工资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恶意欠薪早已入刑,但欠薪的情况却依然存在。近年来,晋江市人社部门“铁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农民工撑起维权保护伞。记者了解到,2015年以来,全市共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3起,涉及员工人数4040人,涉案金额约7518.96万元。在严打高压态势下,晋江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6年移送数量同比下降50%,2017年以来移送数量仅10起。
欠工人工资不还 老板被依法追偿
10月13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工人投诉称,陈埭镇某鞋业公司林某从7月起拖欠38名工人工资近30万元。晋江市人社局和陈埭镇政府工作人员随后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发出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鞋业公司于10月18日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但林某并未按期支付工人工资。10月21日,工人向晋江市劳动人事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其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林某同意于10月31日一次性结清工资,然而到期后仍未兑现承诺,工人随后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2日,晋江市法院依法对林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被拘留期间,林某仍然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拖欠工人工资。对此,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会同陈埭镇政府对林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核实,并非林某所称的无钱支付,而是故意拖延支付,导致工人因生活费紧张而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有关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面对确凿的证据和可能的刑罚,林某最终履行了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打击“老赖”为农民工撑维权保护伞
通过打击恶意欠薪,践行“三不承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是晋江解决企业工资支付问题中的重点。该案件反映了晋江全市多部门协作,贯彻执行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重拳整治欠薪“老赖”的决心和力度,有力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
记者了解到,晋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工资支付问题,多措并举显成效。今年继续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签订人数近70万,为历年最高;全市所有在建施工项目都开展了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建筑领域劳动争议高发多发这一顽疾得到有效遏制;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积极构建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和调解组织体系,劳动争议案件总数和群体性案件数同比去年实现了“双下降”,欠薪逃匿的案件明显减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年末将至,为积极应对劳资纠纷高发期,晋江市政府已于9月份提前启动市处理劳动争议应急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市人民法院、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等单位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联合办案,配合镇、街道有效解决劳动争议应急案件。
同时,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加工制造、住房建设、交通水利、餐饮服务等用工量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盯紧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企业的工资支付动态。通过专项检查,摸清全市生产经营企业和在建施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查纠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工单位按期整改到位,确保劳动者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推进治欠保支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晋江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记者_陈维曦 通讯员_吴英贤 张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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