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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多部门联合发布“双11”消费警示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11-09 10:57
  

  7日,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工商局、省消委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福州全市主要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会上,电商企业负责人现场签署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在约谈会上,各部门提醒消费者,部分商家在“双11”网购节促销中出现优惠“暗藏陷阱”现象,比如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时段、限制叠加使用等,未能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优惠信息,引起消费者误解,造成损失。希望消费者在查看页面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同时也要谨防部分商家随意扩大或缩小“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等使用范围,如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在付款前找商家确认清楚,避免因为误读而造成钱财的损失。

  此外,要根据自身需要制定购物计划,认真研究今年的“打折”规则。在购买商品前,应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充分了解定金膨胀金规则,谨慎下单,注意留存活动页面截图。

  针对今年流行的微信朋友圈买卖购物模式,有关部门提醒该模式风险难控,更易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私下交易难以维权。大家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高的正规电商平台。正规网站一般在主页下方会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ICP认证号及工商局网站上的“红盾”标志。同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交易量大、信用等级和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网站。切勿随意点击网站链接及广告。

  同时,在网购支付时应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货到付款,避免私下交易;同时要注意及时保留页面交易信息、双方聊天记录、物流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平台客服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蔡强)

标签:双11|消费警示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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