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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共享单车厦门放大招 清理整治已开始岛内单车将减半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7-11-07 10:48
  

  工作人员在台湾街收缴的共享单车

  有关部门在金湖路整治共享单车乱象

  连日来,厦门日报推出关于厦门共享单车乱象的系列报道后,引起市民广泛共鸣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记者了解,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开展共享单车整治行动。“通过清理整治,将岛内共享单车存量减半,大幅改善共享单车乱停放的乱象……”带着明确的整治目标,近日,共享单车第一轮清理整治工作已经展开,截至11月5日,已整治收回共享单车41524辆。

  在本报此前的报道中,集中反映出共享单车“泛滥成灾”的状况。厦门到底能容纳多少共享单车?该由谁来管?……这些问题现在有了答案:昨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市政府此前就共享单车管理和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目前已成立了共享单车行业管理领导小组,管理、协调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

  怎么整治?

  乱停放一律收缴收缴暂不退还

  对于共享单车的乱象,本报此前曾连续4天推出深度调查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据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市政府和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共享单车乱象,要求立即着手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引起的市容乱象。

  在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城管办)牵头下,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队、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思明区城管执法局、湖里区城管执法局、公交集团等10个部门和单位召开了共享单车整治工作协调会,确定了共享单车第一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据悉,10月27日至11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部门按照分工路段,对未在线内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一律予以收缴清理――截至11月5日,共收缴共享单车41524辆。

  各部门收缴清理的车辆,暂时统一存放至市市政园林局堆场,后统一转运至西柯停车场。重拳之“重”体现在: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出台前,收缴清理的车辆一律不予退还给相关企业,待后续管理办法出台后,再进一步研究处理意见。

  11月10日后,各部门将按照划分的路段,做好日常巡查,自行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第一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了整治目标:通过本轮清理整治,将岛内共享单车存量减半,促使各企业配备足够人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线下管理,改善共享单车乱停放的乱象。

  整治行动很有效,不过大家更关注的是如何形成管理共享单车市场的长效机制,目前看来,也有了相对明确的答案。

  怎么分工?

  管理协调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

  在记者看到的首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中,各部门和单位有了明确的分工、任务。

  其中,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摸底我市共享单车存量,测算我市能容纳的合理投放量,同时负责占道的许可审批工作,清理湖滨南路、湖滨北路、厦禾路、嘉禾路、湖滨中路、湖滨东路、莲前东路、莲前西路、鹭江道、仙岳路沿线乱停放的共享单车。

  在方案中,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骑行、停放等违法行为、在“四桥一隧”等主要入岛通道设立卡口,管控各企业向岛内投放共享单车;各区、街道、社区将共享单车乱停放的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与各企业按社区配置的网格员建立联络关系。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各部门、各区执法局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同时牵头组织制定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建立准入制度;明确投放总量、企业、政府部门责任和处罚依据、标准等事项;推进电子围栏建设,促进停车归位。

  市公路局和思明、湖里区执法局则负责环岛路、枋钟路沿线及辖区内其他道路沿线乱停放共享单车的清理工作。

  方案同时明确宣传、发改、规划、经信、市场监管、质监、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各自职责内的工作。

  怎么规范?

  暂不进新企不增新投放

  明确了管理共享单车的主体及相关单位后,具体要采用怎样的方法规范整个市场?作为管理牵头单位的市城管执法局已经有了明确的意见。

  据记者了解,在明确为管理牵头单位后,市城管执法局已约谈了在厦的各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要求各车企迅速拿出有效措施,管好共享单车的投放和使用,尽快改善目前共享单车无序投放、停放混乱的局面。

  “控制增量,管好存量”――这是城管部门约谈各车企时提出的总体要求。更具体的要求是:各车企的路面运维人员要统一标识上路工作;同时自行开展清理整治,消除共享单车乱停放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的现象。

  市城管部门已在着手研究推行共享单车企业准入制,同时将实行投放总量测控――目前已经明确的是,今后一段时间内不进新企、不增新投。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全市范围内的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也在研究制定中,不过并非城管部门自行制定,而是与车企共同制定。

  最新的消息是,市城管执法局近期就《厦门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的起草与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了研讨会,会议上初步确定《厦门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的起草思路,提出“政府管理企业平台、平台管理用户”的大方向。

  (记者 席恺 见习记者 黄雪燕 通讯员 林庆丰 图/市执法局提供)

标签:共享单车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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