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9月厦门共4046辆机动车被作废 544人驾驶证被停用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7-10-14 13:28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日前,厦门交警连续发布4份公告。公告显示,今年9月,厦门共有4046辆机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被作废。这4046辆机动车均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因此被作废。这4046辆机动车中,以小型汽车、普通摩托车为主,还有少量挂车、低速车、大型汽车等。要提醒的是,这些机动车不能再上路行驶,否则当事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车辆将被收缴并强制报废。

  上个月,还有544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导致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停止使用。要提醒的是,驾驶证被停用期间,驾驶人不能开车上路,否则将依法受到处罚;也不能办理驾驶审验、换证、补证等业务。

  上个月还有5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其所持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另外,上个月还有36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根据规定,这36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已被注销,其所持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已作废。

标签:厦门|机动车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欧阳星欧阳星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