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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倒卖公民信息2600多万条 获刑五年各处罚金20万元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7-10-11 10:36
  

  从去年2月份至9月份期间,27岁的林某和28岁的苏某(女)通过互联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6442273条,并从中获利95800多元。日前,洛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林某、苏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20万元。

  林某和苏某是情侣关系,据法院查明,两人从去年2月份开始,就在洛江区马甲镇家中,通过微信等工具在互联网上多次出售公民信息,并进行转账交易。经公安机关统计,林某和苏某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6442273条,从中获利95800多元,所获赃款均已挥霍。

  去年9月21日,警方在林某家中将两人抓获,从二人的电脑储存数据统计显示,该电脑出售企业信息12370765条、个人信息13272857条。其中,企业法人信息中包含有企业法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企业名称等信息。侦查员随机拨打两名被告人所出售的企业法人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均可以接通。在林某使用的邮箱中,自2015年5月13日至2016年8月17日,发送了深圳和北京学生数据3200条、上海大学生数据1300条等32封邮件给相关人员。此外,苏某还与他人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据交代,这些信息多通过下载、购买和交换等手段获取。

  日前,洛江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林某和苏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权利,干扰公民个人生活,社会危害性大,应予以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林某、苏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20万元。

  (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林慧婷 陈逸茹)

标签:个人信息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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