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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帮人鉴定胎儿性别 获刑6个月罚3万元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7-09-21 16:18
  

  私下帮人鉴定胎儿性别,该当何罪?近日,男子徐某为此受到审判,被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徐某今年43岁。去年5月,他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驾车到集美区一小区出入口,在车内为孕妇黄某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B超机一台亦被缴获。经查,此前,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还先后两次因替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共获利1000元,被行政处罚。

  案发后,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近日,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徐某悔罪态度较好,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

标签:胎儿性别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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