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非法采血到香港鉴定胎儿性别 晋江首例案件被告获刑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5-12-02 10:52
  

  日前,晋江首例非法采血到香港鉴定胎儿性别案被告人梁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梁某负责带孕妇采血样和填资料,将血样与鉴定费通过中间人“林医生”交由香港某公司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经过晋江市青阳街道打击两非专案组前期跟踪,公安机关于今年9月7日下午4点左右,在晋江池店镇新华都商场门口将梁某当场抓获。

  针对此类情况的发生,青阳街道加强网络广告信息监管,对涉及胎儿性别鉴定广告信息进行查删;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社区形成网格管理,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查处从事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中介机构的人员。

  (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锦云)

标签:采血|胎儿性别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